欢迎访问 文化内参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文化法治 > 正文

关于对下列旅行社及导游处罚的抄送

时间:2022-05-09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2019年全省冬季旅游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省文旅厅组织开展了“利剑2019”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行动。对省政府督办的案件线索及机动执法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现将处罚结果公开。

  1.(黑)文罚字〔2019〕第0001号

  黑龙江省天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临时聘用导游兰秀敏擅自减少旅游项目并言辞抹黑龙江形象,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暂扣导游证三个月处罚。处罚时间:2019年12月5日。

  2.(黑)文罚字〔2019〕第0002号

  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给予罚款十万元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汪晓梅,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3日

  3.(黑)文罚字〔2019〕第0003号

  李万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叁万元处罚。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3日。

  4.(黑)文罚字〔2019〕第0004号

  呼伦贝尔市蒲公英旅游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临时聘用导游导游李荣平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责令李荣平改正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贰仟元处罚。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2日。

  5.(黑)文罚字〔2019〕第0005号

  呼伦贝尔市蒲公英旅游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临时聘用导游于欢在进行导游活动中,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并且及时退还不愿购买自费项目套票的旅游者费用,给予罚款壹万元处罚。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2日。

  6.(黑)文罚字〔2019〕第0007号

  黑龙江省傲森国际旅行社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黑龙江省傲森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予罚款壹万元处罚。法定代表人:翟超,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2日。

  7.(黑)文罚字〔2019〕第0008号

  哈尔滨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浩宇分公司未予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罚款贰万元处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俊超,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2日。

  8.(黑)文罚字〔2019〕第0009-1号

  哈尔滨关东国际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李欣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罚款壹万元并吊销导游证处罚。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3日。

  9.(黑)文罚字〔2019〕第0009-2号

  哈尔滨关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临时聘用导游李欣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给予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处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郑海红,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0.(黑)文罚字〔2019〕第0010号

  哈尔滨大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哈尔滨大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予罚款伍万元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冬雪,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2日。

  11.(黑)文罚字〔2020〕第0001号

  导游王小艳擅自增加旅游项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时间2020年1月15日。

  12.(黑)文罚字〔2020〕第0002号

  哈尔滨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2年,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之规定给予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张殿富,处罚时间:2020年4月15日。

  13.(黑)文罚字〔2020〕第0003号

  导游隋建家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时间:2020年1月15日

  14.(黑)文罚字〔2020〕第0004号

  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哈西分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1万元的处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赵彦华,处罚时间:2020年1月15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0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lt.hlj.gov.cn/home/detail/id/302083/type/1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化内参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万事通达文化传播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