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2-05-0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我区专项行动深入展开,1月7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博院与自治区公安部门在自治区博物馆召开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东,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曾宪江出席会议并发言,自治区文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志勇主持会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处室及自治区相关文博单位负责同志、自治区公安部门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年来,自治区公安机关与自治区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联合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区文物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当前全区文物安全现状、文物安全案件侦办情况、被盗文物种类特点、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进行深入交流,为下一步工作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曾宪江同志对自治区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全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予以感谢。曾宪江同志表示,自治区公安机关与自治区文物部门就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从各自专业领域进行交流,有助于双方深入沟通合作。为更高质量的完成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今后双方将在开展文物专业知识普及培训、建立涉案文物鉴定绿色通道、拓宽追缴文物信息渠道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全区公安干警将鼓足干劲,全力侦破文物案件,筑牢全区文物安全屏障。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东同志受党组书记侯汉敏同志委托,对自治区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绩表示感谢,对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涉案文物鉴定工作予以肯定。张勇东同志指出,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涉案文物鉴定和移交工作。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强联防联控,明确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次会议是自治区公安机关与自治区文物部门深度合作,持续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的重要举措,为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原文链接:http://wlt.xinjiang.gov.cn/wlt/hyzl/202201/dd5277e26e4646138f72b4abd686d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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