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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修正《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团体票价优惠幅度将放开

时间:2021-11-02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为促进海南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海南旅游价格行为,该委重新修正了《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经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印发。

  据介绍,此次《规定》修正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删除了此前执行的“旅游景区实行无差别团体票和团体票价优惠幅度不得高于散客票价的20%”,也就是说,以往只能低于散客票价20%的团队票在《规定》修正后可以由旅游景区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及市场实际行情,自由决定优惠幅度。

  海南省发改委方面表示,放开团体票优惠幅度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赋予旅游经营企业更多依法定价自主权,旅游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灵活确定景区团体票优惠幅度,让广大游客从中受益,提升游客获得感和满意度。

  此外,由于原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次《规定》的修正也有具体修改体现,以理顺旅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海南省发改委方面称,目前海南正在深化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做好过渡期间旅游执法衔接工作,《规定》中增加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市、县、自治县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原标题:海南修正《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团体票价优惠幅度将放开

  记者:王子遥

  

  (编辑: 盛青楠)

  


原文链接:http://lwt.hainan.gov.cn/ywdt/ywdt_55370/ghkf/202111/t20211101_3084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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